天津一段幾百公里的路段上,運管、城管、路政幾個部門,對運輸車輛輪番負債整合上陣罰款,一位司機貨車不超重、不超長、不超寬,但也被罰7200元;即使是拉一根鋼筋,也會被認定為超限運輸,這樣荒誕的理由,連當地的交通局工作人員也承認;一位被罰司機說,城管天天罰款,自己天天要交罰款,比土匪還要厲害,土匪也不是天天出來;而面對司機的投訴,當聽說貨車司機訴說每次路過都會被罰的煩惱,天津市寧河縣一位城管局副局長乾脆給司機出謀劃策,建議司機花幾百元錢包月,那樣還會省些錢。(11月30日《央視經濟半小時》)
  路政運管等執法人員的工作職責是為了讓道路更加順關鍵字暢、讓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但是這些執法人員卻完全把過路司機當成了唐僧肉,罰款成了他們的唯一目的。為了達到罰款的目的,可謂處心積慮,無所不用其極,大有“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財”的綠林氣質,讓司機不寒而慄,膽戰心驚,不是土匪,勝似土匪,讓執法人員形象掃地。
  而城管竟然搶交警、運管和路政的罰款活加入到亂罰款隊伍中來,更讓人匪夷所思,城管管理的是城市市容,而超限車關乎市容何事?交警、運管和路政對城管“搶飯碗”竟然不聞不問,從一個側面說明瞭“官官相衛”的潛規則的盛行,反正不是罰自己,也不牽扯部門利益,誰罰也是罰,但是,就在這幾個部門隨意罰款的饕餮盛宴中,政府部門廉潔行政和為民服務的設計裝潢形象卻轟然倒地了。
  為了罰款到手,不問青紅皂白,不超重、不超長、不超寬的車照罰不誤,甚至即使是拉一根鋼筋,也會被認定為超限運輸,這樣荒誕的理由,堪稱“史上最荒誕不經的超限罰款”一莊臣點也不過分,隨意罰款也就罷了,執法部門還和停車場以及托運公司狼狽為姦,沆瀣一氣宰司機,高價的停車費和拖車費背後是“官場勾結”的真實寫照。
  面對司機的投訴,城管局的負責人竟然提議司機辦個罰款的包月,錶面上是善解人意,體恤司機的苦衷和解民憂,豈不知這樣做也是以惡制惡,更是縱容違法行為,吳哥窟這位負責人用歪門邪道來幫助司機,似乎已經將自己的行政職責、倫理和身份忘記得一干二凈,這種無意識的違法比刻意違法為禍猶劣。
  只要交了罰款,而後就管你違章不違章。如此罰款性執法,只會增加公路運輸的成本,只會讓過路司機想方設法把罰款款項找回來,除了繼續違章超載超限,別無他法。而交通安全更加成為一紙空談,客觀上縱容了違章運輸,當下,國家三令五申要求整治公路三亂,還道路運輸於良好秩序,但是這些部門為何就敢於頂風亂罰款呢?
  根據我們國家道路運輸條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工作人員原本應當重點在道路運輸以及相關業務經營場所以及一些客貨集散地進行監督監察這些非法運營車輛,但是這些執法部門,卻偏偏在喜歡在高速公路等路段上設卡罰款,這已經背離了工作和執法範圍。
  錶面來看,這是多個部門在交叉執法、多頭執法、違規執法,但本質上,其實還是部門利益、局部利益在作祟,是“罰款財政”思維的甚囂塵上,誰罰款越多,誰就是先進,誰就有政績,誰就能夠升遷,如此一來,罰款的衝動就不可阻止,老百姓的投訴也就永遠會石沉大海,地方政府如果不擺脫罰款財政的思維,要治理公路三亂就是望梅止渴。
  對於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十八屆三中會全明確提出,要整合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天津市公路亂罰款現象進一步說明,要實現行政執法的公平、公正、公開和依法行政、科學行政還任重道遠。
  穿百姓之衣,吃百姓之飯,莫以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文/魏青  (原標題:拉一根鋼筋也是“超限運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zs97zssbd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